2016/7/7 13:46:43 | 文章來源:世貿(mào)組織 | 【大 中 小】 【打印】
2016年6月30日,印度尼西亞發(fā)布G/SPS/N/IDN/110通報,根據(jù)18/2012法規(guī)修訂有關食品添加劑法規(guī),制定酶制劑最大殘留限量肯定列表,新增加工助劑和酶固定化劑使用原則。主要內(nèi)容包括:在食品加工成品中必須去除酶的殘留物或使其失活;可以通過使用分子過濾等方法去除酶的殘留物或使其失活;可以使用離心法或過濾法去除固定化酶的殘留物;轉基因加工助劑的使用應符合相關規(guī)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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